1、调阅学校党支部的会议记载,会议纪要和党支部主要文件,须经校党支部引导同意。调阅校长办公会议记载和学校主要文件,须经校长办公室引导或其它有关部门引导同意。
2、外单位借阅档案,须持本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管业务单位批准后方可到档案馆调阅。
3、学校各单位因工作须要查阅本单位归档的档案,可以直接到档案馆调阅。查阅非本单位的主要档案,须经文件归档单位引导批准。
4、阅档案的人员,必需保守档案的机密,保证档案的,不得涂改、勾划、裁剪、拆散、抽页,更换或擅自复印、转借违者要追究义务。
5、查阅科研档案本课题人员可以直接到档案馆调阅,非本课题人员查阅时,须经课题负责人或科研处同意。
6、摘录或复制档案须经档案人员校订无误后加盖印章,以资证明,对主要的或密级的档案须要复制时,须经有关单位引导批准。
7、公开的档案、凭介绍信、证件、阐明应用档案的目标和范畴,在档案馆查阅,须借出时不得超过三天,逾期不归还者档案馆要及时催还。
8、借出后归还的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核对,详细检讨,发明问题要向借阅人当面提出,查明情形进行记载,并向引导报告。
9、借阅档案必需进行登记签名,查阅者应用档案后要填写《应用后果登记表》由档案馆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