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金保函: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信贷影响:商业银行在开具保函时首先会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级,判断申请人信用等级是否可以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如果评级不够银行会要求申请人提交保额的现金保证金缴纳进银行指定账户中,直到保函到期退还。如果信用评级可以申请一定的授信额度一方面会占用投保企业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另一方面通常会根据项目要求不同要求企业提供占据保额30%左右的现金保证金作为现金质押。
另外保险本身存在一个索赔困难的问题,由于保证保险是可以移到二级市场进行主体交易,也就是在甲公司开具的保证保险,有可能需要到乙公司进行索赔流程,还有可能流出海外,目前在福建福州已经出具红头文件明令禁止保证保险代替保函使用。
保函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凭提交与承诺条件相符的书面索款通知和其它类似单据即行付款的保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