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是以工程担保为主营业务的专业金融服务机构。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集团公司(北京总部)2012年成功入围北京市建委担保名录,北京市担保理事协会会员。2016年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合作,成功获批每年30亿元的保函授信额度,集团公司年工程担保总金额40亿元左右, 获评为国家AAA级信用担保企业。河北保函工程管理有限各公司定位于“ 发展工程担保、服务建筑市场,建立工程信用体制”, 提供专业化的一站式工程担保服务。
委托人
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委托人的权责是:
(1)在担保人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
(2)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
(3)担保人如果认为需要时,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当承运人到达目的港时,买方还没有收到卖家邮寄来的提单,而无法凭借提单向承运人提货,因此出具保函以证明收货人的身份。银行保函包括履约保函、不上网保函、上网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维修保函、预留金保函、税款保付反担保函、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等。
保函与跟单信用证相比,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跟单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是包括运输单据在内的商业单据,而保函要求的单据实际上是受益人出具的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声明或证明。这一区别,使两者适用范围有了很大的不同,保函可适用于各种经济交易中,为契约的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担保。另外,如果委托人没有违约,保函的担保人就不必为承担赔偿责任而付款。而信用证的开证行则必须先行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