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保密测评中心是由国家保密局决定,报中央领导同志批准并经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成立的,并已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 (No.L2511)和检查机构认可(No.I0059)。
涉密资质企业认证(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认证)
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单项三种资质。
甲级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
乙级资质单位在所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域内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
单项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但承接所批准的涉密系统集成单项业务,如:软件开发综合布线、系统服务、系统咨询、屏蔽室建设、风险评估、工程监理、数据恢复等。
申请条件 / 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
2 、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3 、具有法人资格三年(含)以上,无违法记录;
4 、工作人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
5 、具有胜任涉密系统集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 、具备符合国家保密局规定的保密措施和硬件环境。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方可提出申请。
9100系列标准的发布引起了国际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如美国国防部(DoD)宣布从 2003年3月1日开始采用9100系列标准;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于2002年4月8日发布了9100系列标准的采用通告;美国联邦航空局(FAA)虽 然对主制造商的检查未采用9100系列标准(FAA对主制造商的检查采用《航空器审定系统评审大纲》),但对主制造商用9100系列标准对 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控制表示认可;另外,美国也在研究采用9100系列标准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