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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00   36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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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书的生产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能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力量;

3、具有能保证产品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4、具有能满足产品防护性能要求的检测检验设备;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

6、具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7、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条件。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书由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管理中心。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头部护具类:帽;

2、呼吸护具类:防尘口罩、过滤式面具、长管面具;

3、眼(面)护具类: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4、防护服类: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

5、防护鞋类:保护足趾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

6、防坠落护具类:带、网、密目式立网。

标志的颁发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管理中心自收到现场评审报告(包括整改报告)及检验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综合审查。综合审查合格的,颁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书,准许在该产品上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标识,并予以公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进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书的颁发,采取按有效期管理和按进口批次管理两种形式。

1.申请单位为产品制造商,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查合格的,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书;

2.申请单位为国内代理商、进口商或其他单位,经技术审查和检验合格的,按进口批次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书。进口的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参照上述规定办理准用手续。

防静电服LA标志认证所需检测设备如下:

1、ZF-611织物摩擦带电电荷量测试仪(包含法拉第筒、滚筒摩擦机和静电电位计)

2、ZF-613点对点电阻率测试仪(又称点对点测试仪)

3、ZF-618拉力试验机

每套检测设备必须配备计第三方计量校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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