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生产所用高粱为糯性高粱,当地俗称红缨子高粱。此高粱与东北及其它地区高粱不同的是,颗粒坚实、饱满、均匀,粒小皮厚,支链淀粉含量达88%以上,其截面呈玻璃质地状,十分有利于茅台酒工艺的多轮次翻烤,使茅台酒每一轮的营养消耗有一合理范围。茅台酒用高粱皮厚,并富含2%-2.5%的单宁,通过茅台工艺发酵使其在发酵过程中形成儿茶酸、香草醛、阿魏酸等茅台酒香味的前体物质,形成茅台酒特殊的芳香化合物和多酚类物质等。这些有机物的形成与茅台酒高粱及地域微生物群系密切相关,也是茅台酒幽雅细腻、酒体丰满醇厚、回味悠长的重要因素,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茅台酒富含一定的多酚类物质,适量饮用,不伤肝,能治糖尿病、感冒等疾病。
茅台酒的酒窖建设也颇有讲究。从窖址选地、窖区走向、空间高度,到窖内温湿度控制、透气性能,以及酒瓮的形式、容量、瓮口泥封的技术等,都极为严格。这些都是关系到成品酒的再熟化、香气纯度再提高的关键。酒窖里每天要有人检查,开关透气孔,控制温湿度。
1996年,茅台酒工艺被确定为国家机密加以保护。2001年,茅台酒传统工艺列入首批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又批准将“茅台酒传统酿造工艺”列入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3年2月14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茅台酒”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2013年3月2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调整“茅台酒”(贵州茅台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称和保护范围。
2018年12月,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2018世界品牌500强》榜单,茅台排名第323。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两个商标同时存在呢。那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建国初期,地方国营的茅台酒厂成立后, 最初注册商标为“贵州茅苔”,商标上端正中为工农携手图案,左右两边有波浪形线条,其下有“贵州茅苔酒”五个红色大 字和“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十个白色小字,
1956年3月,“苔”字被恢复为“台”字。
1953年,茅台酒开始向国外销售, 商标图案也改由金色麦穗和红色五星组成。麦穗在外,五星居中,注册商标 为“车轮”牌,即今天“五星”商标的前身,寓意茅台酒是新中国工农联盟的结晶。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这一商标图案被 国外一些反华势力视为“政治商标”,因而受到一些不应有的歧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