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是具备相关技术,掌握或精通某一类技巧、技能的人员。技师不同于一般工程师,技师属于职业资格,工程师属于职称。
技师是企业中有丰富业务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的技术工人,他们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强化生产管理中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应当合理使用。
中级工
(1)工作年限10年以上(2008年以前参加工作),2002年9月以后获得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的初级工。
(2)工作年限15年以上(2003年以前参加工作) 本工种年限满5年以上(2013年以前从事本种工作)的技术工人。
(3) 工作年限、本工种年限满10年以上(2008年以前参加工作并从事本工种工作)的技术工人。
初级工
(1)工作年限14年以下,或从事本工种工作不到10年的技术工人,可申报初级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有两个版本,分别是: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和职业资格证书(二级/高级技师)两种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管理类(统考)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只是对应于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级别,但不等同高级技师,管理类不属于工人编制和工人工种,如: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物流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等。
职业信用是指受信人( 一般指雇员) 从事某一职业或担任某一职位时, 在职业规范要求的基础上, 在履行职业行为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关于职业技能、 职业道德和各方面素质的综合记录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