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废料、旧衣服、劣质棉等纺织服装行业产生的废物将根据污染情况判断为可回收材料或其他废物。未受污染的废纺织品,如旧衣服、配料、纺纱、包装、塑料制品等,均为可回收材料。相反,受污染的废纺织品,如受污染的纺织服装、尼龙制品、编织袋、受污染的塑料等,都属于其他垃圾。纺织行业产生的其他固体废物,如污染、印染废颜料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单。
众所周知,纤维是纺织工业的重要材料来源。近年来,世界主要纤维产量不断增长。据报道,2010年,约1300万吨纺织废物被用作城市生活垃圾,导致5%的城市生活垃圾逐年增加,然后逐年增加。更多的产量意味着将产生更多的废物。在世界各地,纺织废物约占城市固体废物的1.0%~5.1%。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排斥,并应商品具有理应具备的性能指标;对在商品买卖协议中承诺了产品品质规范的,或是在商品或是其包裝上标明了所选用的产品执行标准的,或是经营者以产品介绍、商品试品等方法说明了商品的品质情况的,理应合乎有关的规范或品质情况。
规定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及时进行清理,并采取停止经营、单独存放等措施,主动退出市场,食品经营者与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有食品退货约定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严格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处置。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按照食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包装一并销毁),也可以通过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转化为饲料或肥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