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动力电池的回收处理主要包括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两种方式,一般来说,随着充电次数增多,动力电池衰减大于20%时,电池就无法再满足车辆的需求了,而梯次利用主要是将剩余容量较高的电池用于储能、对续航里程要求不太高的低速电动车等领域,进行降级使用。
根据细则,申报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之一,是要求对蓄电池拆解处置后,其中镍、钴、锰的综合回收率应不低于98%,锂的回收率不低于85%,其他主要有价金属综合回收率不低于97%。其中,过程中产生的电子元器件、金属、石墨、塑料、橡胶、隔膜、电解液等零部件和材料均应采取相应措施实现合理回收和规范处理。
对于动力电池的回收,需要汽车公司、电池制造商、回收企业和终端公司的合作。根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对于动力电池回收动力电池的梯级利用,其次可以通过汽车公司作为主导回收分解,提炼相关金属元素进行制造。动力电池含有大量贵金属资源。
为防止报废车辆非法进入市场,每辆报废车辆的报废过程应通过七个程序进行验证、初步解决、拍照、归档、切割、拆卸和分类,要求非常严格。拆卸报废车辆,签署五项程序:领取车辆,申请报废证书,转移到拆卸现场,拆卸结束拆卸验收,然后将报废材料输入计算机终身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