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鳞洲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前身为东方市律师事务所,2002年改制为合伙制,隶属于东方市司法局,是司法厅批准设立的首批律师事务所之一,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永安楼三、四楼。
团队构成 :
合伙律师:苏汝秀、符良忠、蒋成方(中共党员)等,专职律师:符昌京律师(劳动、工伤、合同经济领取)、杨延泽律师(个人债务、建工、婚姻领域)、苏文丽律师(刑事辩护)等
业务范围 :
涵盖刑事案件追诉、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经济纠纷等
具体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公司法、民间借贷及综合法律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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