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废钢:钢铁厂在炼钢、连铸、轧钢过程中产生的切头、切尾、氧化铁皮及不合格品,由钢厂内部循环使用,约占钢产量 15%~25%。
加工废钢:机械制造、冲压、切割等加工环节产生的边角料、车屑和料头,通常由加工企业直接回收或出售给回收商。
折旧废钢:报废的汽车、机械设备、船舶、建筑结构(如桥梁、厂房)等经使用年限后淘汰的钢铁制品,是来源,占比约 60%~65%。
进口废钢:从国外进口的符合标准的废旧钢铁资源,用于补充国内再生原料缺口(受政策调控影响较大)。
废旧钢材的来源分类
十堰市宏胜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2026-08-20 17:52 29次浏览自产废钢:钢铁厂在炼钢、连铸、轧钢过程中产生的切头、切尾、氧化铁皮及不合格品,由钢厂内部循环使用,约占钢产量 15%~25%。
加工废钢:机械制造、冲压、切割等加工环节产生的边角料、车屑和料头,通常由加工企业直接回收或出售给回收商。
折旧废钢:报废的汽车、机械设备、船舶、建筑结构(如桥梁、厂房)等经使用年限后淘汰的钢铁制品,是来源,占比约 60%~65%。
进口废钢:从国外进口的符合标准的废旧钢铁资源,用于补充国内再生原料缺口(受政策调控影响较大)。